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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?

  想要将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转归为继承人,就要按照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,持原产权证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。不过,在这房屋继承的前提下,一般是要保证房产是有所有权的。

  所以,在房屋继承中,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不可以直接继承,除非有特殊约定。

  首先,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公有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,或者确切地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使用权房租赁关系的承租人,那么其生前对居住的使用权房是没有所有权的,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。

  其次,若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,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。因此,一般来说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。

  然而,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,变成已购公房,而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,在被继承人过世后,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。

  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一次性获得房子一定时间的使用权,那么该段时间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遗产,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。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花钱获得了公有使用权房30年的使用权限,但其不幸过了10年就过世了,那么剩下的20年公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可作为权益,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。

  此外,被继承人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,变更公房承租人,然后将该房屋买下,则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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