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文书

《正规讨债》转让的技术不成熟

我们单位与一个社会团体签订了一个《技术转让合同书》,合同规定我们单位准备条件以便转让技术顺利实施。可是我们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。我们与对方多次交涉,发现对方成立时未明确资金数额。请问,我们能不能要求有关机关确认合同无效?确认对方转让技术有缺陷?
严石龙
你在信中提到的是一个技术合同,它不同于联营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。技术合同有不同的种类。我国《技术合同法》第21条规定的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四种:(一)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(二)非法垄断技术,妨碍技术进步的;(三)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(四)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。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
信上所述的技术转让方被批准成立时未明确资金数额,以及转让的技术存在一定的缺陷,这些不足以确认该技术转让合同无效
我认为,如果转让的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合同上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话,你们双方可以通过有关机构进行鉴定,查一下外在的及内在的原因,看看是实施不当,还是设备上的问题,也有可能是原材料的问题,或者技术上有一定的缺陷。本案如诉讼,估计也要进行类似的操作过程,目的无非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。
当然,如确属上述21条的情况,你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,讨回公道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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