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文书
《正规讨债》这笔转让费能不能要
工程师武某因个人的发明创造,获得了国家专利。去年,武某以其专利与我们村办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。许可合同在顺利履行期间,该专利被宣布无效。这样,我们厂和武某发生纠纷。我们厂提出要武某承担我们厂的有关损失,退还我们厂已付出的转让费;而武某提出要我们厂承担有关损失。请问,我们厂主张对不对?
浦莉
来信是关于这样的法律问题,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,那么在宣告无效前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问题。我国《专利法》第50条是这样规定的:“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。”所以,信中武工程师的专利权是无效的。
对这件无效的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怎么看呢?依据我国《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68条的规定,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,武某应当赔偿由此给你们厂造成的损失。可是,你们厂已经给付的使用费不再退还。